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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手机版官方网站: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02:32:39 来源:华体会真正的网址 作者:华体会登陆界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啤酒销量为79.42万千升,比上年同期71.11万千升增长11.70%;实现营业收入38.33亿元,比上年同期32.72亿元增长17.12%;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亿元,比上年同期2.95亿元增长15.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亿元,比上年同期2.90亿元增长15.47%。

  注:公司产品档次按消费价格进行划分,包括消费价格人民币10元以上为高档,消费价格人民币6-9元为主流,消费价格人民币6元以下为经济。

  本期公司新增经销商 296 家,减少经销商 712 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 3,096 家,较2021年12月31日减少 416 家。

  (二)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5:30以现场加电线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匡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同意提名匡琦先生、黄敏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匡琦先生,44岁,中国国籍,2000 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得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学位,持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早前工作经历包括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副总监及亨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在加入嘉士伯之前,曾任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现任重庆啤酒高级法务总监。

  黄敏麟先生,42岁,中国国籍,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学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2004年至2010年就职于毕马威(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10年加入嘉士伯亚洲,先后任区域供应链财务总监以及区域财务总监。现任重庆啤酒高级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Leo Evers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铝材套期保值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8)。

  董事会同意提名Leo Evers先生、Gavin Brockett先生、Ulrik Andersen先生、Lee Chee Kong先生、Chin Wee Hua先生、吕彦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袁英红女士、盛学军先生、朱乾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19号)。

  Leonard Cornelis Jorden Evers先生,57岁,荷兰国籍,1990年毕业于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于2021年7月1日加入嘉士伯,担任嘉士伯集团执行委员会成员、执行副总裁,负责亚洲区业务。在加入嘉士伯之前,Evers先生自1990年起在喜力担任多个管理职位,包括2013年至2019年担任喜力越南董事总经理,以及2019年担任亚太地区董事总经理,负责喜力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澳大利亚、新西兰、老挝、斯里兰卡、菲律宾、新喀里多尼亚和所罗门群岛的运营。

  Gavin Stuart Brockett 先生,60 岁,南非国籍,于 1983 年和 1985 年在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分别获得商学学士和会计学学士学位,于 1988 年获得特许会计师资格。1991年,他加入 SABMiller,先后在南非和欧洲担任多个高级财务领导职务,包括在 Plzensky Pradroj(捷克)和 Birra Peroni(意大利)担任首席财务官。2010 年至 2012 年,他出任嘉士伯亚洲财务副总裁,随后在Accolade Wines 任首席财务官,2014年他重返嘉士伯任中国区首席运营官。2016年至2017年他加入Levi Strauss & Co 担任亚洲区首席财务官,此后在美国担任高级副总裁兼全球财务总监。2022年1月,Brockett先生重新加入嘉士伯出任亚洲区财务副总裁。

  Ulrik Andersen先生,58岁,丹麦国籍,1990年获得哥本哈根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8年获得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他于1992年获得丹麦法律职业资格,是丹麦执业律师,并在伦敦和哥本哈根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1998年加入嘉士伯集团,并于2001年被任命为嘉士伯集团总法律顾问。

  Lee Chee Kong先生,50岁,马来西亚国籍,毕业于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任职于嘉士伯前,他曾任希丁安亚洲区总裁并兼任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更早前,他曾担任亨氏中国董事总经理职位,并且在高露洁棕榄中国及亚太地区长时间从事管理工作。现任重庆啤酒总裁。

  Chin Wee Hua先生,50岁,马来西亚国籍,拥有澳洲西澳大学会计及财务经济专业商业学士学位以及英国莱切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是澳洲会计师公会的注册会计师。2001 年至 2008 年任阿尔斯通电力亚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至 2014 年任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至 2016 年任通电能源互联业务亚洲财务总监。现任重庆啤酒财务副总裁。

  吕彦东先生,47岁,中国国籍,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硕士。加入嘉士伯前,他曾先后在哈尔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洁公司和百事饮料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及管理工作。在嘉士伯,他历任嘉士伯公司惠州供应链总监和重庆啤酒副总经理等职位。现任嘉士伯中国供应链副总裁。

  袁英红女士,56岁,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拥有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会计师、审计师职称以及30余年会计工作经验。曾在广东省审计厅任直属分局文卫科副科长、工业科科长;现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行业党委副书记,广东省市国资委评审专家库专家。曾任深圳市奔达康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现兼任好莱客(603898.SH)、穗恒运A(000531.SZ)、永顺生物(839729.BJ)、锦好医疗(872925.BJ)4家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盛学军先生,52岁,中国国籍,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博士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研修学者。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学位委员会副主席,经济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专家。盛先生曾任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重庆百货(600279.SH)、重庆钢铁(601005.SH)2家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朱乾宇女士,46岁,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澳大利亚格林菲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世界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项目培训和评估专家。她曾任石岘纸业、恒泰艾普(300157.SZ)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南玻A(000012.SZ)、金发科技(600413.SH)2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 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为便于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提升投资运作效率,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铝材套期保值实施方案的议案》;

  ● 此次调整方案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范围拓展至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其他下属公司和分公司;交易品种拓展至期货、期权、掉期等其他衍生品工具;

  ● 投资额度保持不变,即公司授权套期保值委员会使用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此次实施方案后12个月;

  铝材为啤酒生产相关的重要包装材料之一,因铝材市场价格持续大幅波动,为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借助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一) 交易主体: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其他下属公司和分公司

  (五) 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调整方案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 实施方式:公司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啤”)遵循其各分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代理人的身份与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定期向各分子公司反馈账面盈亏。交易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盈利或损失由嘉士伯重啤代为结算后再通过其与相关分子公司之间的应收应付会计往来处理,由相关分子公司最终承担。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提早锁定原材料价格,稳定生产成本,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金融衍生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在金融衍生品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方有违反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可能。

  可能存在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从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套期保值涉及外币结算,可能因外汇市场变动引起汇率变动,从而存在亏损的风险。

  为规范、高效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对《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会谨慎选择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择优选择优等信用评级、实力雄厚、服务能力突出的交易金融机构。

  公司内部成立套期保值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由风控及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如交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套期保值投资委员会立即召开会议做出决策,尽可能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会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独立董事对调整此次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细化操作流程,加强风险管控,公司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现同意公司子公司嘉士伯重啤依据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以其各分子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金融机构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铝材相关期货、期权、掉期等其他衍生品工具,实现铝材成本的有效管控。此外,授权期限及额度维持不变。我们认为此次调整铝材套期保值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 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参照近三年来与嘉士伯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637.2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1-038号”)。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因公司2022年向关联方销售或者采购增长,拟增加公司与嘉士伯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或者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在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调整的关联交易定价保持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在丹麦以及境外开展酿酒业务,提供技术或商业协助,购买并持有不动产或其他用于酿酒业务的财产,或从事其他业务并从中获取收益;前述业务应由董事会临时或为达到前述全部或任何目的而决定。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的全部股权,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香港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北京首酿金麦公司是嘉士伯香港持有49%股权的参股合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北京首酿金麦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金贝亚太(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是嘉士伯香港持有49%股权的参股合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金贝亚太(北京)餐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是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CAMBREW LTD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AMBREW LTD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Malaysia Berhad的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SPL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2、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但产品出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应提供成本构成依据。

  3、2013年4月,公司的下属部分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分子公司签订了跨境采购协议,公司之间的跨境购销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

  4、2019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酿金麦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为定价方式,向北京首酿金麦公司采购京A及其他高端品牌啤酒。

  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啤酒(安徽)有限公司与金贝亚太(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为定价方式,向金贝亚太(北京)餐饮有限公司销售啤酒产品。

  5、201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1664白啤酒(Kronenbourg 1664 Blanc)、苹果啤酒(Somersby)及怡乐仙地(Jolly Shand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15年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1664白啤酒(Kronenbourg 1664 Blanc)、苹果啤酒(Somersby)及怡乐仙地(Jolly Shand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19年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首酿金麦公司签订了京A啤酒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1年1月,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布鲁克林(Brooklyn)商标授权许可协议。此外,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或销量计算;技术使用费金额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第三方销量计算。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以上授权许可安排和授权费率和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拟与嘉士伯香港签订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香港生产和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由于乌苏啤酒在香港首次销售,鉴于市场培育的考虑,双方同意,对特许权使用许可费给予一定减免,具体安排为:2021年免费;2022年按照约定全额费率1/3收取商标使用费;2023年按照约定全额费率2/3收取商标使用费;2024年开始按照约定全额费率收取商标使用费。

  公司本次增加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调整的关联交易定价保持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2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

  5、会议登记地: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第三期E座8层。

  2、会议召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四季酒店五楼蓝宝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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